標題:身為人,應該如何被對待?《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閱讀心得(SDGs第16項目標_繪本推薦)編號31
2019年,適逢《兒童權利公約》頒布三十週年,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推動下及十六位創作者的努力下,一本為兒童權利發生聲的繪本誕生了──《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
這本繪本中簡化條列了16項《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內容,每一項不僅有文字補充說明,也都由十六位不同風格的創作者配以漂亮、可愛與精緻的圖畫。
*您是否聽過《兒童權利公約》?
*以下是《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繪本內容中提及/條列的16項──
1.人人生而平等。
2.請給我一個家。
3.一切以兒童的最佳利益作考量。
4.讓大家知道「我是誰」。
5.我有話要說。
6.讓我們自由翱翔。
7.請為我們打開理解世界的門窗。
8.讓我們遠離暴力和傷害。
9.請保護被捲入戰爭的兒童。
10.平等對待身心障礙兒童。
11.我要健康長大。
12.在教育中我們學習我們成長。
13.請給我們「做自己」的自由。
14.兒童也有「隱私權」。
15.大人不可以利用兒童做非法的事。
16.特別處理兒童觸法相關事宜。
*閱讀心得
其實當我看到《兒童權利公約》的主題被做成繪本時,內心是非常非常震撼的!而看到出版方是國家人權博物館,我就瞬間明白這本繪本的緣起與意義。
原本的內心OS:哇嗚這麼嚴肅的議題做成繪本,真的會沒問題嗎~?(擔心)
結果讀完繪本之後發現是我過度擔心了,雖然看起來內容是嚴肅的條條框框,但細項的文字與想望,卻能使人感受到希望與溫柔細膩,進而使讀者們熱淚盈眶~~
風格迥異的一張張繪本配圖也各有特色,使讀者樂在其中、印象深刻~!
在閱讀過後,這本書對我而言有兩項意義,一是讓我開始重新思考「繪本還可以做哪些主題/哪些事?」,二是算是真正幫助我在心底有了原則說,如果真的要將兒童當成個體,我應該、我可以怎麼對待兒童。(他們像大人一樣,應得哪些權利)
我覺得即使是現在,兒童權益對很多有在與兒童相處的教養者們來說,都還不是很直觀、很基本和習慣去執行的概念。
甚至是我自己,已經是半隻腳踏進教育界的(現)教育系學生了,但在閱讀這本繪本之前,卻還是不太清楚《兒童權利公約》是什麼?
現在因為有幸閱讀這本繪本,我對此有了更明確的標準和體悟。
希望所有和我一樣有機會與這本繪本相遇的讀者/同學們,也能因為這本繪本而有許多不一樣的收穫。
*謝謝您閱讀到這裡,以下是繪本基本資訊,供大家參考──
*書名:《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
*作者:林真美
*繪者:陳潔晧、徐思寧、王春子、陳盈帆、蘇雅純、謝璧卉、鍾易真、南君、陶樂蒂、黃郁欽、王孟婷、黃一文、達姆、林柏廷、潘家欣、周見信 (共16位繪者)
*手語版的《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繪本分享:
「手譯非凡3.0」發現手語繪本閱讀力05《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臺灣手語電子繪本#台灣手語 #人權
*正向教養影片第八篇:兒童權利公約:
*SDGs第16項目標「制度的正義與和平」:
原圖下載來源:Communications materials - SDG POSTER AND INDIVIDUAL GOALS FOR WEB AND PRINT
(更多"制度的正義與和平"目標細項,歡迎點閱下方連結,進一步詳細了解↓)
https://globalgoals.tw/16-peace-justice-and-strong-institutions
*關於/簡單更了解SDGs:
2060年,台灣就會沒有冬天?永續發展目標SDGs是什麼?| 志祺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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