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史]隋唐時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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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背景:
西元五八九年,文帝滅,統一了分裂三百七十年的中國,隋唐時代可視為中國傳統王朝的重建、發展時期,也是教育制度發展、完備的時期。隋唐繼承前代學校制度的教育,並加以擴充,不只在中國,甚至在世界教育史都佔有重要地位。
 
隋唐在政治上,中央政府採三省六部制,地方則採行州縣二級制,總數較東為多,但首長權力以較秦漢為弱。
 
經濟上,代承襲北的均田制,並行租傭調法,朝則於安史之亂後改行兩稅法。經濟富足促使代文教事業的發展,經濟重心南移使的南方逐漸成為人文薈萃之地,為了避免經濟因素造成男北方子弟參加科舉的不良影響,按照地區訂定眾舉人數名額,是解決之道。
 
社會結構上,魏晉以來形成的門第勢力,並未完全消融且繼續影響政局,科舉制度的產生,即與政府欲消除其勢力有關。
 
宗將文化上,宗教事業發展日盛,以致佛道儒三者間的衝突日益激烈,但佛學的昌盛,禪宗的產生,卻為日後理學的興起奠下基礎。
 
*文教政策:
朝如,也是一個短命王朝,但在治國方策上頗有建樹,包括在教育方面建立國子監和實行科舉制,為唐代所繼承和發展。唐朝如漢,建立起強大的統一的封建大帝國。封建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都得到了空前的繁榮。隋唐文教政策的基本精神是重振儒術,兼用佛、道。或者說是三教並用,世俗社會政治領域則以儒為主。
  (一)重振儒術
  自東漢後期至魏晉南北朝,社會動亂,儒學地位下降,佛教、道教日益興盛。到文帝即位後,認識到三教皆可利用,要論教化百姓,養育人才,則非崇儒興學不可煬帝時又將經典文獻加以整理、分類,分為甲、乙、丙、丁四目,分統經、史、子、集四類, 成為中國古代圖書分類的正統方法。
 
  (二)兼融佛道
  隋唐崇尚儒術,但在重儒的同時,還提倡佛教和道教。文帝和煬帝都信奉佛教,代統治者鼓吹三教並用。整個代,儒、佛、道三教雖間有此消彼長的矛盾,但總的來說,在政治上還是儒術居於主導地位,而佛教和道教只是作為信仰和精神寄託。

*科舉制度的實施

(一)科舉制的創立
  隋唐在選拔人才制度上最不同之處,就是廢除九品中正制而行科舉。文帝正式廢九品中正制,文帝於開皇七年(587年)命各州「歲貢三人」,應考「秀才」。至煬帝大業二年(606年)始置進士科,一般認為,進士科的設置,標誌著科舉制的創立。在整個朝的三十八年內,總共舉行了四至五次科考,總共取秀才、進士十二人。朝建立後,九品中正制廢弛,但以秀才、明經等科課試選士的做法仍沿襲下來,煬帝楊廣又置進士科﹐科舉制逐漸形成,代,科舉逐漸成為定制。所謂科舉,就是分科考試選拔人才,取士任官,此制度始於朝,盛行於朝,經歷各代,在中國實行一千三百年之久。

文帝年間,廢除九品中正制改採薦舉法,命京官與級地方官保舉人才,代表了科舉制度的確立煬帝時,設置進士科,允許士人投牒自進,試測及第者授以官職,開始以考試作為選才任官的方法代的科舉屬於草創階段,因為尚未有定期考試,代建立繼續實行科舉取士,此制度才更加完善。

    代由於太宗刻意裁抑世族,武則天正積極拔擢新進人才,科舉制逐趨完備。初,承襲代的科舉制度,以鄉貢、生徒及制舉三方面選取國家所需的人才,從此確立了一種新的取仕方法-科舉制度, 朝的科舉統分為常科與制科兩類。常科即指﹝鄉貢﹞與﹝生徒﹞,常科每年舉行,制科則是皇帝臨時設置的科目

*唐代取士之主要途徑有三:

1.鄉貢:

由學館出身而學業有成的士人,可先報名參加州縣考試「投牒自舉」,合格者可與學管昇圖一同考試,這些考生因隨各州進貢物品解送,稱為「鄉貢」

科舉的程序,主要分為鄉試和省試兩階段,所謂鄉試,是由士子懷家牒(狀)自列周縣,經州縣考選後,在按分配名額誦經失參加考試。省試,又稱禮部試,原先共舉業務是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掌,玄宗開元時,因其全清,遂改令禮部是郎一人知供舉,吏部選士自此使。 

2.生徒:

中央官學畢業生含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及地方州學,都要將經考合格學生送到尚書省參加考試,這些考生即是生徒

3.制舉:

由皇帝視需要,臨定選科,舉用特殊人才。科舉的時間,每年一次。錄取名額,按太宗貞觀十八年規定:明經科錄取不得超過百人,進士二十人。唐代二百八十年間,科舉及第總數約三萬人,其中進士約六千六百四十二人。

科舉制的創立,是中央集權的需要,是選士制發展的結果。朝統一中國以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統一,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而首先著手的就是官制和與官制密切相關的選士制度的改革。 

*科舉的目的:

科舉與以往的選士制度有承襲關係,但又有重大區別。最突出的區別是,以往的察舉和九品中正制都是以主管官員的推薦作為選士的關鍵,所以又統稱薦舉;而科舉則是以統一考試的成績作為選士的基本依據,所以考試是科舉的核心

代科舉分為常科和制舉兩類。常科是固定時間舉行的固定科目選士,制舉則為皇帝臨時根據需要下詔開科選士。通常所說的科舉,指的是常科。

科舉考試的內容,因科目不同而有所區別。代科舉常科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字(書)、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道學(舉)、童子等科。實際上,經常舉行的是前六科。而氏族所嚮往的只有名經與進士兩科。其中又以進士科尤貴,但也最艱難。 

秀才科注重博學才高。以此科最高,考選較嚴,寧缺毋濫,每年所取不過一、二人,很難考取。太宗貞觀以後,此科便名存實亡了。明法、明書、明算科選的人數量不多。因而學子們熱衷的只有明經、進士兩科所謂明經,即通曉儒家經典。明經科考試比較容易,只要熟讀經書就行,對於經義未必真懂,及第也比較容易,故有「三十老明經」的說法。明經科主要是為官員貴戚子弟提供科舉出身的機會。進士科最初主要是向平民出身的才士開放的,代進士科大約每百人中只能有一兩人及第,而明經則每十人就能有一兩人及第。因此,進士科的競爭相當激烈,考取也很難,故有「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主辦單位: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科舉考試。開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輕,改由禮部侍郎主持。 

*常科:

考試科目:

1.常科名目很多,依據應舉人的條件和考試內容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

2. 最常見的科目是進士和明經
(1)進士一般試帖經、雜文、策論,分別考記誦、辭章和政見時務。

(2)明經一般試帖經、經義、策論。以「五經正義」為考試依據。
(3)進士和明經的區別主要在於一考辭章和一考經義。
(4)以進士科最受重視,唐初考策問,玄宗時加試詩、賦。

 

*考生資格:有生徒和鄉貢。

(1)生徒是在國子監(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即在中央六學、二館(弘文館、祟文館)等學校的學生由國子監祭酒每年挑選學業有成的學生送到禮部應省試

(2)鄉貢則是非學校出身的地方士子,通過府試、州試的人,又稱舉人;考頭名的稱解元

錄取:

1.進士每年錄取名額不過三十人,加上明經也只有百人左右。

2.及第者僅取得做官資格。

3.正式授官,須再經吏部釋褐試,中式者授以官職。

4.中式者必須合乎「身」「言」「書」「判」四個標準,不合者三年後再應試,六品以下凡官員全由吏部任命。

禮部應試→ 干投行卷→ 吏部考試的四項標準(身、言、書、判),使得科舉結果限於階層內的選拔。

所謂,即形體,需要五官端正,儀錶堂堂,否則難立官威。

所謂,即口齒清楚,語言明晰,否則有礙治事。

所謂,是指既能寫一手好文章,又能寫一手好書法

所謂,即思維敏捷,審判明斷,便於判案。

在這四條標準中,“身”居首位,六根不凈之人,是沒有資格參加科考的。劉墉係科甲出身,並且參加過乾隆皇上主持的殿試,必在“身、言、書、判”四方面合格,方可順利過關。

*制科:

主辦單位:
皇帝親自主持,由皇帝下詔徵求德行高潔或有特殊才能者,舉行臨時不定期的考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合格者朝廷授與官職,但士人認為非正途出身,並不重視。『制科』以開元時期為最盛,文宗太和以後就很少舉行了。
 
*制舉:(也即兩漢以來朝廷特詔所舉的賢良方正)由皇帝根據需要下詔選拔人才,考期不定,科目甚多,如文辭清麗科、博學通藝科、軍謀宏遠科等、官吏與平民均可應試。
 
考試科目:
代『制科』的科目見於記載的就有百種,如博學宏詞科、文經邦國科、達於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考試以策論為主,也考經史和詩賦。
 
考生資格:
參加『制科』的人不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職的人。應試者可以由他人舉薦,也可自薦。全國參加制科的人「多則兩千,少猶不減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
 
錄取:
考中後原來己有官職者升級,沒有官職者立即授官。關於制舉制考試的錄取人數,並無定額。唐代三百六十九名的宰相,其由制舉出身的計有七十二人,由此可見制舉科的重要性。 
 
3. 殿試:
武則天主政時,曾首創了由皇帝主持,覆核進士資格的殿試;和取武將的武科舉。但是,二者在唐朝時並未有成為定例。
 
代的科舉考試,因試卷前寫有舉人的姓名、籍貫等項,世家豪族仍可靠其特權,在放榜前知其是否錄取,考官也可從中耍弄手法,拉攏親信。武則天時,因吏部選舉多有不實,便命令應試舉人自己將試卷上的名字糊起來,暗考以定等第。但是此後並未形成一種制度,考官在錄取中,仍然“兼采時望,不專詞章”。
 
朝的新科進士僅授予的官職遠較後代進士低微。 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職,明經科的上上第授從八品下官職而進士、明法兩科,甲第授從九品上;乙第只能當最小的官從九品下。著名詩人王維考中狀元後當的太樂丞,就是從八品下的小官。因此,唐朝的『科舉』類似於現代的基層『公務員』招考。
 
*科舉的考試方法:
科舉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太宗貞觀時曾命孔穎達撰五經正義此後即以該書為主,還有應用文體的寫作
代:以『五經』(詩、書、易、禮、春秋)為主,並建立統一的標準版本
代以後:修訂『五經』做為考試使用之定本,允許不同的注疏本存在。其考試方法,主要有帖經、墨義(口義)、策問及詩賦。
1.帖經相當於填空題。只要熟讀經書、注疏即可應付。帖經是一種簡單考查對儒家經典熟悉程度方法。 
 
2.墨義是關於經文內容的小問答題,只要按原文對答即可,所以也是考查熟悉儒經的功夫。所以試題出得很多,少則數十道,多則數百道。墨義有時也採用口試方式,叫口義。 
 
3.策問是從西沿襲而來的,是有關時事政治的系列問答題答卷叫做“對策”,歸總回答策問,形成一篇文章。對策要求考生通曉經史,熟悉時政,能提出合理和有效的見解,是考查政治才能較好的方法。
 
4.詩賦,即命題創作詩賦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修養和寫作水準。與帖經墨義相比,作詩賦需要文采;與對策相比,詩賦有嚴格的格律聲韻要求,評定成績也可以較為客觀。但是,與三者相比,詩賦又是與治國實際最脫節的,所以被務實派斥為“雕蟲小技”。

*唐代的開科取士主要動機有三:
1.透過公開的競爭管道,選拔民間優秀人才擔任官吏。

2.籠絡知識分子。

3.打擊原本的豪門氏族末時牛李黨爭,可視為代表原有氏族的李德裕與代表新進士集團間的厲害衝突與鬥爭。 

*分析科舉的利弊,利而言主要有三:
1.政府開放政權,使一般平民更有機會參與政府,擴大政權的民意基礎。由於科舉應試者可以自由報名,以免除漢制選舉由地方官吏推薦的種種弊端。

2.消除舊士族門第,形成朋黨與新士大夫階級,原本門第勢力衰退,社會流動開始,不過唐代出身考試的官吏並不多,進士任官者更少,可舉並未促成全面性社會流動,影響層面仍在於知識階層。

3.激發讀書動機,「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

*科舉考試的弊端主要有三:
1.對學校教育,使士人多重視科舉而輕視學校,使學校淪為科舉制度的附庸。入學目的,不再是為了進德修業,而是為了準備科舉,甚至只為了取得應舉的名額。

教學的內容也多反應了考試的內容,造成了學生只重視記憶而不求理解,也就是「考試領導教學」的現象。

科舉制度是選拔人才的制度,學校教育則是培育人才的制度。朝初年,朝野上重視學校的程度超過科舉,但學校重要性下降的原因有三:一是士族地位下降,參政權開放,二是學校生徒在科舉時解送人數佔總數的比例與及第總數比例的下降,三是進士科地位漸超過明經科。

2.考試過程中的弊端對士風的影響,科舉促成唐代士風日漸浮薄,可能原因:

(1)進士刻的內容以詩賦為主,以致中以後,士子多只知文學不知政事

(2)科舉取士眾人才不重品德,以致中後,進士及第者遊賓狎妓,習以為常。

3. 自隋唐以降,除了以考試之後的仕途誘之以利,亦透過考試的內容、方式及規定來統一士子的思想

*教育行政

文帝時在中央設立國子寺,國子寺設置祭酒作為長官,專門管理所屬各學。
 
這是我國設立專門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專門教育長官的開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國子寺為國子監
 
在國子監中設有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此外在大理寺還設有律學文帝將國子寺改名為國子學,隋煬帝將國子學改為國子監。意味單獨設立專門的教育行政機關。 
    
唐代沿襲隋制,唐高宗改國子監為司成館。唐代之後,國子監是教育行政機關,又是中央學校。

*官學

的基礎上,中央設有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律學六學。
中央官學:
此時的太學規模逐漸擴大,並開始設立技術性的學校,像是書學、律學、算學等。﹝中央六學﹞,ㄧ說(中央七學)→由國子監管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二館(弘文館、祟文館)加 (廣文館)。
 
高祖武德時於祕書省外別立小學。六學中的前三學屬於普通學校,學習儒家經典。後三學屬於專科學校,書學研習書法,算學學習曆算,律學學習律令。以上六學歸國子監統領。
 
此外,還設有崇文館、弘文館和醫學。這二館為收藏書籍、校理書籍和研究教授儒家經典三位一體的場所。
 
地方官學:
由於帝王下令興學,因此地方官學更向下延伸至基層。唐朝開始,地方官學已和中央官學銜接起來,形成連貫的教育體制。
 
*教學管理制度:
  1、教學計畫
  學校的教學計畫服從於科舉考試的要求。當時把儒經分大中小三類。大經為《禮記》、《春秋左傳》;中經為《詩經》、《周禮》、《儀禮》;小經為《易》、《尚書》、《春秋公羊傳》、《春秋谷梁傳》。學生可以按規定選擇相應的儒經來學習,標準有二經(學一大經一小經或二中經)、三經(學大中小各一經)和五經(大經全學,其餘各選一經)等層次。《孝經》、《論語》則為公共必修科目。
 
 2、教師的管理
國子監在主管方面,只設祭酒(職官名,國子監祭酒為國子監之主管官,至清未廢)一人,自唐起更增加了副手司業(國子監司業:國家設立最高學府的副校長)二人。
 
  中央官學的教師有博士、助教、直講等。博士分經進行講授。助教佐博士、直講佐助教。各學師生皆有定額,如國子學博士7人,助教、直講各5人,學生300人,師生比是1:25。太學、四門學師生比例則分別為1:45和1:72。
  
      教師的待遇,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可相差近10倍。唐代對教師與國家其他官員一樣還實行定期考核,主要考核其業務、品德及教學效果,根據考核的結果決定升遷、獎勵,如由四門學助教升為太學助教等。
 
  3、學生的管理
  唐代官學已有考核、畢業及獎懲的明確規定。考試分三種:旬考、歲考、畢業考。旬考、歲考由博士主持。旬考考查學生十日之內所學習的課程,不及格的有罰。歲考是考一年以內所學習的課程,不及格須重習(即留級)。重習後歲試仍然為下等則罰補習9年,仍不及格,則令退學。畢業考試由博士出題,國子祭酒監考。考試及格即取得應科舉省試資格。 
 
*私學
官方主動支持,私學發展可分為初唐、盛唐、中唐、晚唐,以家學、寺觀教育、私家講學、與讀書山林四類為主。太宗興官學而私學略衰,武后干政重科舉,士子可投牒自進,憑自修而中舉入仕,嚴重打擊官學系統。中唐以後私學轉衰,讀書山林則在此盛於中唐以後,一時蔚為風尚。
 
「書院」一詞始於中唐,官方或坊間都有,功能或為藏書修書之地、或為士子讀書之地。具有教學功能的書院始於哪一個朝代眾說紛紜,但產生的原因是政局未定,官學不興,是量的不足;而官學只為科舉,也是質的不佳,故有書院來誕生。

*今天的文章就到這裡囉,我們下次見~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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