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史]明時期的教育(上)──明代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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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時期的教育
時代背景:太祖洪武元年〈1368A.D.〉建國號明,成為中國史上第二個平民出身的皇帝,明朝自太祖至明思宗崇禎17年止,共16帝。
 
太祖建國之初大都承襲宋元舊制,但在宰相胡惟庸謀反事件後,遂罷丞相撤銷中書省,由天子直轄六部形成了君主獨裁。後來有大學士襄理文墨,備左右顧問;永樂時形成內閣,但權力還掌握在君王手上。自太祖廢相後,對於士大夫則威之嚴刑峻罰,更對大臣施以廷杖;此外,八股文與文字獄限制了知識份子的思想。
 
但太祖也重視教育,廣設學校、實行科舉;造成此矛盾現象是因為:太祖出身微寒,面對士大夫時難免自卑;卻又深知治國必須用儒士。於是就一邊施壓,一邊培養,使士大夫不敢有貳心,此種情節反映在對學校生員及科舉士子軟硬兼施的兩面手法上。
 
*明代選拔人才主要途徑有四:
1.學校;2.科目〈舉〉;3.荐舉;4.銓選。
 
其中科舉最盛,卿相皆是由此出;學校則儲才以應科居舉,居次之;荐舉只盛於開國初,科舉盛行後而罷。
 
*科舉制度
發展背景:明代科舉制度多沿襲宋代舊制,但參加科舉的,大多數只限於學校出身者。
 
明代雖是科舉與學校並行,學校實則為科舉的附庸。明-學校和科舉已銜接起來,先入學校,後應科舉,但代價是學校淪為科舉附庸,明代程朱理學影響更大,更成為科舉考試的主要內容。明代大興文字獄,冠以「毀謗」、「指斥」、「怨望」、「立黨沽名」或「有無君心」等詞,引來殺身之禍。
 
科舉到了明時期,地位空前提高,還規定科舉考生必須由學校出身,這意味著不成為秀才,就沒有資格參加科舉。
 
考試為三級:鄉試、會試和殿試。鄉試每逢農曆子、卯、午、酉年在各省省城舉行,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於鄉試的第二年春季在京師貢舉行。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考期在會試一個月以後,取中的貢士參加,一般只考一場對策。
 
(一)八股文取士
八股文是明科舉考試的主項,源於宋代王安石改革科舉制度所採用的經義。八股文亦稱時文,都是俗稱,題目只能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有極其嚴格的文體要求,文章從破題、承題、起講、開始,正文部分分為起股、中股、後股和束股,兩兩對偶,構成八股,最後以大結為全文的結束語。
 
(二)網羅士人,禁錮思想
明朝建立以後,很重視人才的選拔。高級官員幾乎全都出身於科舉,科舉已成為作官的惟一正途。明代官學生員,特別是國子監生,享有的優待之高是前代比不了的。八股文取士,題目只能出自《四書》《五經》,從內容到格式都是高度標準化的。 
 
*科舉方式與影響
科考分為小考、鄉試、會試、殿試四個段落,小考在郡舉行,鄉試在省舉行,中試者為舉人,舉人再到京城會試,及格者參加殿試,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殿試中試者分一二三甲,一甲有三人稱進試及第,及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人,稱進士出身,三甲亦若干人,稱同進士出身。
 
命題以經義為主,專取四子書、易、詩、書、禮、春秋、禮記;其文體模仿古人語氣,造句多用排偶,此種文體稱為制義,又名八股。明代以八股取士後,八股文一直支配科舉考試,是一種高度注重形式的文字。明代的八股文體為國家取士的準則,考試內容即是經義,出題限於四書五經。
 
科舉考試的優點為貧寒子弟有入仕的機會,但為了科舉競爭,學校教育偏重教授怎樣作八股文,因此儒生舉人不認真讀書求學問,只在學做八股文的型式。為了科舉,學子甚至竭盡心思想出各種投機的方法,如猜題、擬題、背誦範文、不讀經史只讀八股文體稿、應式作弊等。
 
(一)童試: 
在各府、州、縣舉行,每年一次,應試者稱為「童生」,童生須經過縣、府、院三個階段的考試。及格者稱為「生員」,俗稱「秀才」。
 
(二)鄉試:
在各省省會舉行,每三年一次,應試者必須是成績優良的生員,因考試日期例在八月,故又稱「秋闈」。中舉者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
 
(三)會試:
鄉試後翌年在京師舉行,故又稱「春闈」。中式者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
 
(四)殿試:
會試放榜後不久,在宮中舉行由皇帝親自策問貢士,再按成績分為一、二、三甲。一甲三名,依次為「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總稱「進士」。第一名稱為「狀元」。
 
*與前朝不同:
1. 明制定科舉考試必須以四書五經命題
2. 士子的文章也有一定的格式。文章必須包括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末股共八段,稱﹝八段文﹞。
 
3. 士子作答時,必須依照題義,揣摩古人的語氣,「代聖人立言」,不許發表個人見解。
 
4.  時稱「制義」,俗稱「八股」
 
*授官辦法:
1.  明代慣例,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2.  二、三甲成績優良者,授翰林院庶起士;
3.  不入翰林者,授其他京官,如給事中、禦史、六部主事,或授知州、知縣、府推官等。
 
*明代武舉的考試內容雖然與文舉不同,但是制度相同。 
 
*特色
(1) 行四級考試制︰
明之科舉制度較唐、宋時更為完善,自「童試」、「鄉試」、「會試」,以致「殿試」,一貫的體系,其間的遞升周密,可杜絕舞弊和僥倖。
 
(2) 以八股文取士︰
明制規定參加進士科考試的考生,所作文章必須仿宋經義,立論以朱熹的學說為根據,文章分為八段,有一定的格式和字數限制。這是明科舉不同於唐、宋科舉之處。
 
(3) 配合學校教育︰
明代科舉,鄉試以下,與學校教育相輔而行。明制規定,地方所設之府、州、縣學校,每三年舉行兩次考試,第一次稱為歲考,學子成績分為六等;第二次稱為科考,是歲考中第一、二等學子進行複試,及格者為科舉生員,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此外,府、州、縣學校所授之科目,有禮、射、書、數四科,其中禮科所習科目,與科舉考試內容關係密切。作為最高學府的國子學(又稱「國子監」),所收監生,種類繁多,其中的「舉監」收納會試落第的舉人,待下次會試時再出監應試,故明代的學校可說是科舉的預備場所。
 
(4)重進士及翰林︰
明代特別重視進士及翰林院,英宗以後,更有「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之說。因此,科場上有品流之分,進士及第者謂之清流,秀才、舉人謂之濁流,難以出任大官。
 
(5) 嚴防考生作弊︰
明代防止考生作弊的制度非常嚴密,應考人必須填寫三代的姓名、籍貫、資歷;但要避寫「朝號」及「禦名」。此外,又有「糊名」、「謄錄」、「搜檢」、「鎖院」、「巡邏」等制度,考官入場後即鎖門,考生有軍士看守,以防士人自由進出;鄉試及會試均考三場,每場以一日為限,當晚收卷。 
 
*影響
(1) 士人學問空疏︰
明代的科舉考試注經義,而對經義的解釋,則以朱熹的《四書集註》為標準,士子將之熟讀,作為應試之敲門磚。又因出題只限於四書五經,故士子可以束書不觀,只要擬題一、二百道,或取他人文章加以記誦,入場謄出,亦可僥倖中式。於是名列前芧之士子,竟有不知史冊名目、朝代先後,字體偏旁者,學問之空疏,於此可見一班。
 
(2) 八股閉塞民智︰
明代以八股取士,士子為獵取功名,終日埋首於空洞的形式和陳腐的內容,所學的與修己治人毫無關係。加上考生不能有個人的見解,只能代聖人立言,久而久之,民族的智慧為之蔽塞,故顧炎武稱︰「八股之害等於焚書。而敗壞人才,有甚於鹹陽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餘人也。」清代承襲明制,以致中國文化被桎梏了五百餘年之久。
 
(3) 科場分清濁流︰
明代的科舉制規定胥吏不准考進士,不能當禦史,而官吏的出身途徑只有兩種︰進士及第並經翰林院磨練者可任高官,稱為清流;舉人以下的永遠沉在不層,為濁品。這些下級官吏因無升遷機會,便濫用職權﹐貪汙舞弊,假公濟私。明代中葉以後,吏治日益腐敗,根源就在於胥吏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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