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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史]遼金元時期的教育(中)──元代科舉
*元代之教育
一、元代的文教政策
元代統治者一方面實行民族歧視政策,將人按民族(也是按接受統治的先後)分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給予不同的社會待遇。另一方面,對於占人口絕大多數的漢族,特別是士大夫階層,也要採取懷柔政策予以籠絡。到後來,面對先進的中原文化,經過長期的耳濡目染,必然也會逐步被同化。
(一)尊孔崇儒
蒙古人從以征伐為主,到向安邦治國轉換機制,必然面臨在漢族文化區域尋求治國方略的選擇。統一中國後,尊孔崇儒就成為一項國策。規定孔子廟祭祀禮儀與帝王相等。元代尊孔崇儒的政策,主要是為了加強自己的統治地位,並改善其強權暴戾的政治形象,以籠絡廣大的漢族士儒,並且也確實收到了緩和社會矛盾、促進民族和解的實際效果。
(二)推崇理學
理學到金元之際,才開始在北方傳播。元統一後,理學有了在全國範圍內發展的條件。元仁宗是元朝諸帝中最推崇漢文化的帝王,採納程矩夫等人的建言規定科舉考試從《四書》中出題,以程朱等理學家的注疏為評分的標準 ,並將宋代著名理學家的牌位列入孔廟從祀。從此正式確立了程朱理學的官學地位,傳統的漢唐經學教育從此轉變為程朱理學的教育。
(三)實行民族岐視、尚文禁武的政策
元代實行的國子學試貢法,漢人考試內容最難、要求最嚴,蒙古、色目人要求寬鬆,內容簡單,但授官等級卻高於漢人:蒙古、色目和漢人出身的學官待遇也不相同:蒙古字學教授比儒學教授例高一等。科舉考試,也將蒙古、色目人分為一榜,漢人、南人分為一榜。兩榜考試內容不同,南人漢人考試內容較難,蒙古、色目人考試內容容易。蒙古、色目人願試南人、漢人科目,中選者加一等注授。
二、元代的科舉制度
三年考試一次,分為兩榜,蒙古、色目人為一榜,考兩場,即第一場考經問,第二場考時務策。漢人、南人為一榜,考三場,第一場考《四書》《五經》義,以規定的理學家著作為考試用書,第二場考賦、詔、誥、表、章等文體選一,第三場考經史時務策。相比之下,蒙古、色目人的考試就容易多了,他們中如果有願意考漢人、南人榜而且考中者,則授官時加一等。漢人作官則多受限制和排斥。元代科舉不僅開得晚,而且時開時停,總共只舉行過15次考試,全部錄取的人數只有1061人。和其他仕途相比,科舉所占比重微不足道。
(一)科舉方式
每三年開科一次,程序分為鄉試、會試、御試三階段;應舉人必須是25歲以上由本籍貫官司推舉,有人保舉;放榜時,蒙古與色目人一榜為右榜,漢人和南人一榜為左榜,分別入取,右榜重於左榜;所開科目,只有進士一科,第一名賜進士及第,從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考試時,採彌封與謄錄以防作弊;應考資格是消極的限制,倡優之家即患廢疾若犯10惡奸盜之人,不許應試等等。
(二)考試內容
種族不同而有差異。蒙古、色目人在鄉試第一場時,經問五條,出題限四書,並以朱熹注為標準,作文不限字數,只要義理精明、文詞典雅即可;漢人及南人則於第一場試明經、經疑二問,出題限四書,也是以朱熹注解為準,答文限三百字以上,另試經義一道,已詩書易禮禮記春秋五經出題,亦以程朱的解說為主,各制一經,限五百字以上。
(三)科舉特色
元代科舉特色有二:
1.有明顯的種族排斥意味:元代科舉考試把蒙古人色目人分為一組,漢人與南人為另一組,前者考試較寬,後者較嚴。
2.以程朱之學控制科舉:元代科舉的考試內容從四書出題,規定用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其他經書也以程朱之說為主,再兼用古註疏,程朱之學成為官方之學,此後程朱之學控制元、明、清三朝的科舉與學校。
→非主要取仕途徑:
(1)元代於仁宗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始開科取士,並仿宋制定為三年一試,上距元滅宋已三十六年。到至元元年(公元1335年)停辦,五年後又復,但元在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368年)滅亡。
(2)元代自滅宋至其滅亡共八十九年,其間行科舉時間只有三十八年,約佔百分之四十三。可見,科舉並非元代主要取士途徑,大異於宋代。
→行三級制:
(1)元仿宋制,科舉分三個階段進行。鄉試是由地方官保送諸色人戶內年二十五以上,學有所成,德行無虧者參加中書省在地方主辦的考試。
(2)會試在京師舉行,由全國十一行省合共選出三百名鄉試合格者參加,主考官由皇帝於京官中選派,會試錄取約百人參加由皇帝主考的殿試。殿試只定名次,例不黜人。並在殿試後立即授官。
→重視新儒學:
(1)元代科舉只有一科,分右左榜。右榜考二場:第一場考經問,從<四書>及朱熹<四書集註>中命題,考生以散文發揮經論,字數不限。第二場以時務出題,考策一道。
(2)左榜考三場:第一場與右榜相同,但字數在三百以上。第二場考詔誥、古賦、章、表各一道。第三場以經史及時務出題,試策一道。殿試則不論右左榜,考時務策一道。
(3)考生如有一場不及格,立即落黜,但以第一場定高下。可見,元代科舉特重經義,且以朱熹學說為依歸。
→濃厚種族色彩:
(1)元代科舉優待國人、色目人,歧視漢人、南人。元代科舉分右左榜:右榜考兩場,只供國人、色目人投考。左榜考三場,只供漢人、南人投考。右榜投考人數遠比左榜少,但中舉人數相等。
(2)授官亦有不同:一甲第一名國人授六品官,其他種族授七品官。第二名以下及二甲國人授正七品官,其他從七品。三甲以下不論種族,均授正八品官。如國人、色目人願考左榜,中舉加一等授官。
*優點
一、 有助種族融和:科舉所考的內容,均屬華夏文化。自蒙古入主中華以來,國人、色目人對漢文化興趣不大。元代以科舉取士,吸引了不少國人、色目人研習漢文化,促進了民族的融和。
二、 科舉制度嚴格:元承宋代科舉制餘緒,保留了鎖院、糊名、謄錄等制度。且元室亦頗重視科舉,不時令御史臺嚴加糾察,舞弊者均治以重罪。
三、 學術發展多元化:在科舉盛行時,士子無不以應試為職業。科舉所考,立時成為顯學,學術因而不能均衡發展。但元代科舉取人甚少,對士人吸引力不大。這樣,士人便可因性之所近,向各方面發展。
*流弊
一、 士人出路狹窄:元代行科舉時間甚短,且取人甚少。加以元室重實用,輕文化,甚少吸納儒生進入政府。作為中國社會支柱的士群缺乏參政機會,因而對元朝缺乏歸屬感,元的大一統國度便難於長久維持。
二、 作弊情況嚴重:元室由於政治腐敗,故雖科場規則嚴格,且對舞弊者治以重罪,但舞弊的情況仍十分嚴重,遠不如宋代公平。這樣,開科取士反而增加士人對元廷的不滿。
三、 加深種族矛盾:元室推行科舉,本意在籠絡漢族士大夫,但又把種族歧視引入科舉制之中。如此,反令漢族士大夫更加不滿,加深了種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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